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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2021的文章

家族史:以賴姓家族為主體考據竹崎一帶族群交互狀況

       以父方家族戶籍資料為考據,發現嘉義郡竹崎莊一帶有一個大家族—邱家。當時竹崎大多田產都為邱家所有,也讓邱家逐漸富庶了起來,在家族開始擴張後,邱家透過招贅的方式,邱家姊妹分別招入蔡家與賴家,將菜性與賴姓納入大家族中,戶主也因此登記在邱家大姊上 ( 逝世後由妹妹接任戶長之位 ) 。      這樣的家族關係造就了許多與漢人家族的傳統作法不同的地方,首先是子女在決定姓氏時由約定的方式,而不是漢人家庭常見的從父姓,這樣分姓名在後續有一些影響,因為不同姓的關係,血緣關係較單薄的蔡家與賴家互動稀疏,甚至不是同住一棟家屋中 ( 實地訪查時房屋已經大半毀損,無法判斷房舍規模,只知在曾祖母代實有邱家與賴家同住 ) 。而在遺產繼承方面,因為姓名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分家,爺爺雖然在年紀上是長男,在要傳承田產時主要由姓邱的弟弟繼承,爺爺最後只拿到所居家屋一半的產權。在曾祖母離世後三家就較少互動了,其後繼承田產的叔父因為個性較為好賭,逐漸將田產變賣竭盡,三家也因此一個個離開竹崎往各地發展。經過去竹崎的實地探訪後發現現在已經沒有賴家熟識的親人在竹崎了。      聽到這樣的故事後,因為入贅以及之後的土地分割,一度懷疑這樣的狀態是不是漢人通婚平埔族的結果,考據竹崎郡史料發現族其位於「阿里山番租」收取範圍 ( 註 2) ,阿里山番為鄒族活動範圍與當地平埔族通婚逐漸形成,竹崎亦有留下鄒族聚落舊名,例如「竹崎鄉的舊社、新社坑和阿拔泉,便是鹿麻產社數度遷移所留下的地名。」 ( 註 3) ,但隨著清領時期漢人移入開墾,原住民活動範圍逐漸向東往山區進而離開竹崎 ( 註 4) 。現在竹崎一帶多已沒有家族認為自己是平埔族或鄒族後代,而戶籍資料亦顯示邱家、賴家、蔡家皆是閩南人 ( 福 ) ,所以先出初步排除這個可能性。      另一點值得一提的是,在戶籍資料中的姓名可以發現皇民化運動痕跡。在祖父母輩的最小兩位叔祖與姑婆,他們的名帶有濃厚的日本氣息,例如姑婆名 賴百合子 ,經過年份比對後發現「延續 昭和 11 年( 1936 )的「民風作興運動」,昭和 12 年( 1937 )起開始實施一系列「皇民化運動」」 ( 註 1) ,其中姓名方面就有所影響,而 身為三女...

練型試作 空 號:時間旅行

       說到時間旅行,不知道各位會想到什麼?是《時光機器》那樣不斷衝撞命定論、是《天能》那樣在各個時間線與軸上反覆恆跳? 今天假定科學界已經開創出客觀意義上的時光機,那麼問題來了,我們應該繼續研究這台機器嗎?而我們又該如何使用它?我認為前者的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必然且唯一可採取的途徑。      在假定命題中,如果我們確有能力創造時光機,我們的時空理論應該已與現在相去甚遠,但居於現在的我們無從得知。有人依此不確定性,反對繼續對時光機器的研究,認為在對其了解不足的情況,貿然行動可能會產生蝴蝶效應,甚至在存在層面抹煞我們的世界!這樣的疑慮並非毫無道理,卻有些滑坡謬誤的可能,並非所有對於時空的猜想與研究都會招致不可逆的災難,相反的,如果我們因為害怕而對於置於眼前的事實視而不見,將會使我們對於時空的認知裹足不前,使我們一直停留在未知而無知的狀態。這樣的選擇是一種對於現在的怠惰、抑是對於未來的不負責任。      我們現在對於時空一知半解,其實正是我們必須要繼續研究時光機器的理由。唯有透過理性與發現,我們才能更真實的認識這個世界:對於科學來說,我們解出現代物理學對時間的種種難題;對哲學來說,我們重新認知時間之於人與世界的意義;對於歷史來說,我們藉以重建整個史觀與對過去的認識……我們害怕改變、恐懼未知,如同中世界教會對伽利略的研究處以異端,我們對前方未知的道路感到畏懼,然而,過去與現在不代表著全然的正確,地心說已經被證實了錯誤,我們回頭觀望過去教會害怕的天崩地裂,總會覺得杞人憂天。因此,唯有透過探索帶來的改變,我們才有機會脫離過去與現在可能的錯誤,我們也才能真正認識我們應該擔憂的是什麼。

試作練型107號:季節的感思

今夜是暖冬      南臺灣的冬日暖的不像個冬。      一朝起手腳略有冰冷,日曆上的「冬至」提醒著今日將是最冷的一日——只不過十四節氣似乎在渡江後有些水土不服——著上外衣,不需要鋪張的大衣,通學路上沒有積雪。      教室是暖的。時間沒有被凍凝,卻還是緩和了下來。夏日吵雜的喧聲現正在案頭上酣睡,粉筆的軌跡比平時慢了幾個節拍。離開時老師提醒我們要加件衣裳。教室裡是暖的。      夕陽已落的放學路是最冷的時節。暗悔著怎將大衣留下,怎就小瞧了這冬日。道路上樹飄下的葉是冷的,乾枯的葉在人行腳下迸出碎裂的聲音。這世界本是冷的,是我太過狂傲不羈。      但回家是暖的。飯桌上一鍋這湯圓飄上泛白的薄霧,湯勺輕敲的聲音和家人的閒談有自己的旋律。方才帶點悔與兇的寒氣在溫吞的節奏中消融,凝結的血液重新流動,大地在這個夜裡似乎凌汛了。 南臺灣的冬還是有點寒,但人情是暖的。

當世界炎上時:討論聲量與議題重量的不成比例

動機      前些陣子有不少 ( 或說一直以來都不少 ) 的爭議事件與討論,例如沸沸揚揚的龍 k 事件,或者只有雄中潮州區比較在意的腳踏車穿越云云。開始寫週記以後,多少都會去關注這些事件,尤其是討論聲量巨大時,總覺得其中有些值得導論的議題才會群起激昂。但漸漸地,不知是感官疲勞抑或是在否方面逐漸 " 成熟 " ,在看某些事件時開始覺得「這有什麼好吵的」。這樣的想法被指出,是一次讀書會成員對我提出的事件所給的評論,當時討論的是「雄女畢旅的媒體誤導」 ( 現在那篇爭議報導似乎已經下架了 ) ,許多雄中雄女的學生在網路上抗議媒體的誤導標題,並要求下架報導並道歉。我當時看其熱度頗高,覺得應該可以就此討論媒體素養、接近權之類的議題,但被反駁「這件事情就只是被不實報導,受影響的群眾抗議,最後媒體撤銷報導,僅此而已,並沒有這麼多討論價值。要借題發揮還需要更多媒介,否則也太遷強了。」,當時還覺得是他太漠不關心,但現在看到種種炎上事件,不禁回頭想想:究竟,我們為什麼要去討論一個事件 / 議題?公眾討論的本質是什麼?我們又希望透過討論得到什麼? 知的權利與言論自由      對於公眾討論的發生,最基礎的便是公眾對於公眾事務知的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保證,兩者合而為一公眾討論則可說必然會發生。由此而言,對於公眾討論的保障其時涵蓋了兩個人民的基礎權力,而這樣的運作方式也是民主制度中重要的一環 ( 或至少,古典民主中 ) ,以致使人民能對自己的權利有所認知,並能在權利受侵害時有一個最低訴求基礎。 舉一個反例來說,中國高官 #ZGL 與知名網球選手 # 彭于晏好帥 爆出醜聞,相關討論與關鍵字迅速被官方所封鎖,網友縮無不用其及地用各種方式繞開審查,但討論也無法能凝聚成下一階段的相關訴求與行動 ( 換言之,沒有議題設定,或議題設定後就消失了 ) ,只停留在八卦的吃瓜娛樂。 可能的衝突      在過去我們討論被遺忘權的時候就曾經提過,公眾知的權利其實常常與隱私權所相衝突,兩者需要加以衡量與判斷,一件事件中並不是所有資訊都能被公開,也並非全部都需上鎖,需論其兩者利益何更值得被保護,而其保護的範疇到哪裡而不至過當。 但上述的判斷與衡量,基本上只有在法院才會發生,在大眾討論的場域,人...